委员会机构
负责预决算编报、计划管理和执行;负责规章制度制定、宣传、信访、文件收发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和房产的管理、物资采购、消防、安全保卫、交通安全等行政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组织、宣传、培训和统战工作;负责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培训及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办理纪检信访举报案件;负责检查、监督作风建设情况;负责开展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公务员招录、干部考核晋升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劳资、培训、档案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负责审查业务政策的制定;负责业务协调、审查资源的调配工作;负责复审、无效案件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参与相关案件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学术研究计划的制定;负责复审、无效案件审查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审查业务研究工作;负责业务书籍编写工作;参与相关案件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质量保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组织开展审查质量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兼职复审部门审查标准执行一致工作;参与相关案件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提出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和协调实施工作;负责管理信息化设备和信息化项目,并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专利复审、无效宣告请求的受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与撤销请求的受理;专利侵权与确权咨询案件的受理;行政诉讼立案;专利复审及无效宣告案件流程事务处理、流程服务及案卷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动力、传动及运输、流体机械、提升机械、采掘机械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轻工、包装、切削及无切削加工、纺织、印刷等技术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汽车、船舶、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基本电气元件、电力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驳回复审案件和专有权撤销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基本电子电路、电子元件、信息存储、互联网、商业方法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信息技术、大数据、云存储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无线通信、图像通信、广播技术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网络通信、有线通信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移动通信、信息记录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中药、西药等领域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生物、食品等领域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药物化学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应用化学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自动控制、影像显示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光学、医疗、分析、计量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无机材料、材料加工、化学工程、石油、冶金、涂装工程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热能工程、环境工程、暖通工程、结构工程、建筑材料等领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机电设备、建筑构件、照明设备、运输设备等领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家具、家居用品、运输包装与容器、日用百货等领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案件以及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其他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医药生物、化学、材料、外观设计等领域审查决定的行政应诉工作,参与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机械、电学、通信、光电等领域审查决定的行政应诉工作,参与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